一項專利作者人數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往往只有最專利發明創造做過貢獻的人才有機會享受職稱專利的加分。目前,職稱評審單位認可的是專利前四名作者,也就是說專利作者排名前四才有可能對評職稱有用,即第一發明人、第二發明人、第三發明人以及第四發明人。
評職稱專利,除了對作者位置要求外,還有專利類型,同一專利作者不同的專利類型,也會對評職稱有不同的作用。所以選擇評職稱專利的時候,要結合專利類型選擇專利作者位置。常用于評職稱的專利類型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比如評正高職稱,外觀設計專利對該職稱等級沒什么用,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才有用,發明專利可能前三作者都有用。從此可以看出,職稱專利要求才是自己最初判斷專利合不合適評職稱的依據。另外發明專利的評職稱作用最高,實用新型專利次之。
選擇評職稱專利,在敲定專利作者位置后,卻還苦于沒有合適的專利,那可以選擇專利購買的方法。
專利作者排名前幾評職稱有用?關于評職稱專利作者的要求,我們先介紹到這里,如果你需要評職稱專利申請作者,可以找我們為您專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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