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技術的發明,少不了發明人的貢獻。當新技術申請授權后,相應的研究人員,可以署名相應的發明人位置。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有什么區別?
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有什么區別
  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人人數,沒有具體的明文規定,一般來說常見的是四個發明人,分別署名第一發明人、第二發明人、第三發明人和第四發明人。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的區別,通常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排名位置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排名在第二發明人的前面。默認的原則是第一發明人的貢獻要比第二發明人更高。根據專利法要求,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有多個發明人,但發明人之間署名是沒有先后順序的,即誰在前署名,誰在后署名實沒有差別的。但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的排名位置不同,就帶來了不同的結果。
  第二:參加職稱評定加分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的前四發明人,通常都有獲得職稱加分的機會,但每個發明人位置獲得的職稱加分比例是不同的。排名越靠前的獲得的職稱加分越多。即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的職稱加分要比第二發明人高。
  第三:署名難度和費用不同
  署名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都有一定的難度,其中,第一發明人的價值高,難度更大,相應的署名費用也會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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