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國度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嚴峻規范專利央求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指出2021年6月底前片面取消各級專利央求階段的資助,不得資助專利年費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效能費;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對專利授權的各類財政資助。
 
  從國際視角來看,自國度知識產權局發布《通知》后不久,此次專利央求與授權資助片面取消的事情就登上了外媒榜單。
 
  早在2021年1月1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布了一份題為《中國的商標與專利:非市場要素對央求趨向和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的報告,以為政府補貼以及目的命令是招致專利央求量增長的兩大要素。雖不論以上報告能否客觀,但從中可以看出,站在知識產權效果的角度上,知識產權的展開態勢已經成為國度和國度之間的重要關注點。
 
  從國際視角來看,2021年2月1日出版的第3期《求是》雜志宣布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片面加強知識產權維護義務激起創重生機推進構建新展開格式》,強調了片面樹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度,必需從國度戰略高度和進入新展開階段要求動身,片面加強知識產權維護義務。
 
  為協助創新主體更好天文解《通知》內容,得知專利央求及相關資助獎勵的政謀劃向,筆者特意從中整理提煉了幾個要點,供大家參考。
 
  >>>PART 1
 
  政府為何取消資助?
 
  想了解專利央求資助為何面臨片面取消,首先需求知道該制度構成的背景。
 
  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專利央求量和授權量的快速增長不時引發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在此進程中出臺的一系列資助政策與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各類創新主體中止專利央求和維護的經濟擔負,提升了中小企業運用專利制度維護技術的可以性和積極性,對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的展開起到了一定的鼓舞作用。這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有部分學者以為不分類型的泛化資助方式誘發了大批渣滓專利以套取政府資金獲利,專利資助政策可以構成專利“泡沫”現象的發作。
 
  單純以專利數量增長為導向的創新追逐戰略須作出調整。
 
  >>>PART 2
 
  哪些“奶酪”沒有了?
 
  近年來,各類專利資助政策已經逐漸添加對專利央求的資助,愈加注重對專利維護和運用的支持。
 
  在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國度知識產權局、科技部發布《關于提降初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已針對高校作出優化專利資助獎勵政策的要求:中止對專利央求的資助獎勵,大幅添加并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可經過提高轉化收益比例等“后補助”方式對發明人或團隊予以獎勵。
 
  此次《通知》則明白片面取消對專利央求的資助獎勵,專利資助的優化方向是強化專利維護運用,重點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行政維護和公共效能的支持。
 
  這里以2020年印發的《廣州市知識產權義務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知規字〔2020〕2號)為例,羅列其中部分可以面臨取消/繼續支持的資助項:
 
  可以面臨取消的資助項目
 
  相應資助標準
 
  PCT國際央求
 
  是職務央求人的,資助10,000元/件;是非職務央求人的,資助5,000元/件。
 
  發明專利年費
 
  維持滿第6年資助1,800元/件;或維持滿第8年及以上的資助4,800元/件。
 
  獲費用減繳的,維持滿第6年資助700元/件;或維持滿第8年及以上的資助2,800元/件。
 
  可以逐步取消的資助項目
 
  相應資助標準
 
  國際發明專利授權
 
  職務發明3,000元/件;
 
  非職務發明2,000元/件;
 
  獲費用減繳的發明500元/件;
 
  對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添加2,000元/件。
 
  國外發明專利授權
 
  在美國、日本、英國、歐盟獲得發明授權的,資助20,000元/件;在其他國度或地域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資助10,000元/件。
 
  可以繼續支持的資助項目
 
  相應資助標準
 
  獲得指定獎項或抵達特定條件的低價值專利
 
  (一)獲得中國專利獎的,一次性給予金獎每項資助不跨越100萬元、銀獎不跨越50萬元、優秀獎不跨越20萬元;
 
  (二)獲得廣東省專利獎的,一次性給予金獎每項資助不跨越50萬元、銀獎不跨越20萬元、優秀獎不跨越10萬元;
 
  ……
 
  知識產權金融資助
 
  (一)知識產權質押存款。按所質押的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實踐獲得存款額計算,按最高不跨越2%的標準給予資助,對同一單位的資助最高不跨越80萬元。
 
  (二)知識產權保險。按照不跨越50%的知識產權保險投保費用對企事業單位給予資助,對同一單位的資助最高不跨越20萬元。
 
  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維權資助
 
  (一)國際發明專利維權勝訴的,最高資助金額不跨越30萬元;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和地理標志維權勝訴的,最高資助金額不跨越20萬元。
 
  (二)涉外知識產權維權勝訴的,發明專利最高資助金額不跨越80萬元;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和地理標志最高資助金額不跨越50萬元。應對國外權益機構展開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調查并勝訴的,最高資助金額不跨越100萬元。
 
  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和運用
 
  (一)重點范圍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展開重點范圍、行業或嚴重項目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每年評選不跨越5項,每項資助不跨越20萬元。
 
  (二)專利導航項目。展開產業或企業專利導航,每年立項不跨越5項,產業類每項資助不跨越50萬元,企業類每項資助不跨越20萬元。
 
  知識產權強企和重點知識產權效能機構培育
 
  支持企業和機構提升知識產權發明、運用和管理才干,每年立項不跨越20項,每項資助不跨越20萬元。
 
  ……
 
  ……
 
  (以上僅供參考,實踐以官方最新通知為準)
 
  關于專利維護運用等方面的支持,將會繼續,甚至加強。但需求留意的是,具有低價值或潛在低價值的專利,才較有可以進入質押、維權、運用等階段。創新主體假定想獲得此類支持,需求愈加注重自身的創新才干樹立,加強專利布局,培育低價值專利。
 
  >>>PART 3
 
  打擊“非正常專利央求”
 
  此次《通知》擴展了“非正常專利央求”的涵蓋范圍,明白下列不以維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央求行為的,予以從嚴打擊、從嚴處置:
 
  (一)《關于規范專利央求行為的若干規則》(國度知識產權局第75號局令)第三條規則的六種情形;
 
  (二)單位或集團故意將相關聯的專利央求分散提交;
 
  (三)單位或集團提交與其研發才干清楚不符的專利央求;
 
  (四)單位或集團異常倒賣專利央求;
 
  (五)單位或集團提交的專利央求存在技術方案以復雜結構完成復雜功用、采用常規或復雜特征中止組合或堆疊等清楚不契合技術改進常理的行為;
 
  (六)其他違犯民法典規則的老實信譽準繩、不契合專利法相關規則、擾亂專利央求管理次第的行為。
 
  此前,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規范專利央求行為的若干規則》(國度知識產權局第75號局令)第三條規則了非正常專利央求的行為是指:
 
  (一)同一單位或許集團提交多件內容清楚相反的專利央求;
 
  (二)同一單位或許集團提交多件清楚抄襲現有技術或許現有設計的專利央求;
 
  (三)同一單位或許集團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組分、配比、部件等復雜交流或許拼湊的專利央求;
 
  (四)同一單位或許集團提交多件實驗數據或許技術效果清楚編造的專利央求;
 
  (五)同一單位或許集團提交多件運用計算機技術等隨機生成產品外形、圖案或許顏色的專利央求;
 
  (六)協助他人提交或許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提交本條第一項至第五項所述類型的專利央求。
 
  新增的幾種情形主要針對一些以“充數為目的”的低質量專利央求。其中,打擊 “與研發才干清楚不符的專利央求” 可以對中小學生和無參保人員、無實繳資本、無研發經費的公司發作影響;打擊“異常倒賣專利央求”將遏制批量央求并倒賣用于牟利,或同件專利多次買賣用于套取資助等行為。
 
  關于非正常央求,《通知》規則視情節采取:不予減繳專利費用;予以通報;取消申報國度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知識產權維護中心備案企業資歷,以及中國專利獎申報、參評或獲獎資歷;對央求人和相關代理機構不予資助或許獎勵等措施。
 
  >>>PART 4
 
  加強專利代理行業管理
 
  自2019年上半年末尾,國度知識產權局就已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展開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舉動,打擊各類突出的專利、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2019年對10件觸及非正常專利央求代理行為直接作出行政獎勵;2020年對觸及非正常專利央求代理的12家機構依法查處。
 
  此次《通知》則再次強調:對代理非正常專利央求、嚴重擾亂專利義務次第的專利代理機構,根據認定情況,依法加大查辦力度。可以看出政策的延續性。
 
  《通知》還傳達出一個重要訊息:國際專利央求的重點已從追求數量轉向提高質量。自始至終注重質量把控的專利代理機構無疑能走得更穩走得更好,優秀的代理師以及專利布局、分析、培育、轉移轉化方面的人才對行業來說也將愈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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