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遇到一個特別有意思的案例,想和大家做一個簡單的分享。事情是這樣的,我這邊有一個客戶要做700萬的注冊資金實繳。是他的工程上需要用到這么一個證明,但是目前他手里面是沒有700萬的資金的。這種情況下他過來找到我了問我這個事情該怎么辦,我這里也是給到他了兩個建議:用傳統的過橋資本金的形式來完成實繳。原理很簡單,去找一家金融機構給公司打700萬進來,完成注冊資本金的實繳和相應的驗資工作,之后呢再有我們公司給他轉回去,但是這樣做會出現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就是會涉及到抽逃注冊資本金。如果被稅務局查到首先是會有5%~15%的處罰金。所以說這種方式一般是不可取的。同事我也給到了他第二個方案,用手里的知識產權去做知識產權的評估對其價值進行提現,再利用相對應的知識產權完成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注入來完成實繳。這種方式相對而言好處還是比較多的,第一這種操作模式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同時公司在有了知識產權注入之后不僅可以完成實繳也可以在未來去為公司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企業。并且企業今后的發展過程當中融資、質押貸款也有一定的好處,可以增加企業的信用評級。那聽到這樣一個案例,你會更傾向于過橋實繳還是無形資產實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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