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國家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知識產權的保障,如果有人想要使用專利。那么該使用人就必須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才能使用。當然轉讓專利權更加需要與專利權人協商,并還需要專利權人同意轉讓。那么專利轉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與手續呢?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利權轉讓
一、專利轉讓所需的材料
1、《著錄事項變更申報書》;
2、專利轉讓合同(專利轉讓協議);
3、有代理機構的需要解除代理機構關系;
4、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比如說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企業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二、專利轉讓手續
專利權雖說是專利權人專屬的權利,但是想要轉讓需要經過相關的手續,并且需要相關部門的同意才能轉讓。并且不同的專利轉讓模式,需要不同的部門審查批準轉讓。
1、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后,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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